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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骇人听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省城一位从事幼教的业内人士,在听说了幼师体罚孩子、让孩子看《鬼妈妈》的事情后,她惊呼:骇人听闻,该幼师的做法实在太恶劣,幼儿园的管理也存在很大漏洞。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幼师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开始,他们上课的内容就是围绕“师德”展开的,很难想象这名幼师如何践行“师德”二字。“去年,济南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39号文,出台了《济南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实施细则,对幼师的举止、言行、教学行为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业内人士表示,从教育系统看,对幼师的管理不可谓不严,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民办幼儿园太多,幼师紧张,这就导致部分民办园招了部分不合格的幼师。“如果幼儿园再不好好培训,不要求老师加强自身修养,这就很容易出问题。”
记者翻阅了《济南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里面明确规定:尊重幼儿,关爱幼儿……维护幼儿正当权益,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当幼儿屡犯错误时,幼师不应该缺乏冷静、惩罚责备、厌烦不耐、施加压力。
律师:涉嫌违法
“家长要求幼儿园赔礼道歉、退还费用,要求精神赔偿,这些都是非常合理的要求。”昨天,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缴纳费用后,家长与幼儿园之间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幼儿园此举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从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从法律上应该受到严惩。”
李强同时表示,幼儿园的做法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身体,更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不可消除的影响,家长除了上面的三个要求,还可以要求赔偿孩子的医药费、护理费;大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也有律师表示,对于学前教育,我国目前缺失专门的法律。仅仅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稍显单薄,里面对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处罚力度偏小,仅仅是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建议为学前教育立法。
“我建议家长还可以直接到教育主管部门去投诉,成立督导组介入调查这一事件;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李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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