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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岁以下残疾儿童将被免费救助 康复月补7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Nancy    时间: 2011-11-29 14:56:29     标题: 6岁以下残疾儿童将被免费救助 康复月补700元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昨日发布,根据规划,省残联把实施重点康复救助系列工程作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之一,目标是到2015年内帮助全省1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首要任务是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等。

  救助年龄放宽至9岁

  据介绍,“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在这一时期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的康复,能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最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为其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对儿童一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需要大量的费用,脑瘫患儿每月要花2000-4000元,孤独症患儿每月要花3000多元,至少需要训练2-3年,平均一个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费用约需10万元左右,对很多家庭来说难以承受,亟须对他们提供康复救助。因此,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实施重点康复救助系列工程的目标,首要任务是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康复月补最高700元

  据了解,我市出台的《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中提出,对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内实施康复训练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医学诊断证明的学龄前残疾儿童,均给予康复救助。其中,聋儿训练救助费每人500元/月,连续康复训练救助4年,救助年龄不超过7岁;脑瘫儿童训练救助费每人700元/月,连续康复训练救助4年,救助年龄不超过7岁。智力残疾儿童训练救助费每人500元/月,连续康复训练救助4年,救助年龄不超过7岁。孤独症(自闭症)儿童训练救助费每人700元/月,连续康复训练救助4年,救助年龄不超过7岁。对16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残矫治手术给予救助,每例住院及手术费不高于5000元;术后康复训练救助,每人不高于2000元。

  全省130万残疾人受益

  此外,“十二五”期间重点康复救助系列工程还包括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国家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及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项目。整个 “十二五”期间,重点康复救助系列工程将为全省130万名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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