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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即将在5月9日启动的全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工作,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不准”。
济南市明确规定,招生期间不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准高中学校明码标价或宴请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以及赠送纪念品等,以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不准高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准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选报志愿,或强迫学业成绩相对差的学生提前离校并不准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准各类学校违背政策乱开口子,乱招生,乱收费;不准借招生之机接受家长或学生的馈赠、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不准各类学校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快慢班、特长班等;不准对考试高分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和渲染宣传;不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学校和教师排队,或只将学生报某些学校的录取结果作为评价和奖励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同时,济南市还要求初中学校继续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初中新招收的新生必须按性别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办法进行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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